再婚生孩子算超生嗎 七種情形一定要記清楚

在很多的再婚家庭中,都想要一個真正屬于自己的孩子,但是又害怕生完孩子之后算超生,不敢輕易的和自己的另一半要孩子 。今天小編就告訴大家再婚生孩子算超生嗎,一起來看看吧!


和現任老公都是再婚,婚前我們都有孩子,我與前夫有兩個女兒,老公與前妻有一個兒子,但是都判給了對方,再婚后我們再生育算超生嗎?
你和丈夫新組成的家庭是不能申請生育的如果生了孩子就算是超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再婚夫婦可申請再生育,但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br /> 同時《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4條規定:“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br /> 應當注意的是夫妻雙方再婚前只能各育有一個子女,且組成的新家庭無子女(即之前育有的子女跟隨前夫或前妻生活)的才能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從你提供的情況看來,你和你的前夫已經育有兩個子女,已經不符合“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規定,所以再婚后,新家庭不能申請再次生育 。若再次生育將視為超生,會受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罰 。


再婚后屬于超生的情形:
就目前規定的再生育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處理:
(一)夫妻雙方均屬農村居民,只生育一個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批準錄用的人員;
(二)城鎮居民(非農業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將戶籍遷移登記為農村居民的;
(三)經批準再生育,懷孕后無緊急情況未經縣級或者不設區的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擅自人工終止妊娠的;
(四)遺棄子女或者送養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嬰兒死亡或者殘疾,或者謊報嬰兒性別、謊報嬰兒死亡的;
(六)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
(七)違反本條例再生育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
再婚可以生幾個孩子 再婚生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可以生幾個孩子?
如今的政策已經是開放二胎的政策了,當然對于生二胎也漸漸成了眾人關注的重點,包括再婚生可以生幾個孩子的問題,那這都有哪些規定呢?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規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兩個孩子的才能再生 。而且還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通過政府和計劃生育部門確定有病殘的第一個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雙胞胎、多胞胎的,出現殘疾沒有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兩個以內,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則可以再生育 。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兩人各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時小孩的分配應該是要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兩人各生育一個孩子,新家庭雖有小孩但卻是殘疾兒,這一類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沒有孕育過子女,結婚后若鑒定出有無法生育的病癥,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 。
【再婚生孩子算超生嗎 七種情形一定要記清楚】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獨生子女,而且只有一個小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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