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和城鎮醫療區別


農村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
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 , 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 , 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
城鎮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
農村醫療保險和城鎮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醫療保險繳納的區別:
1、農村醫療保險由居民個人繳納;
2、城鎮醫療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
二、報銷比例的區別:
1、城鎮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高;
2、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低 。
三、繳費標準的區別:
1、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單位6-4% , 個人2-4% 。
【農村醫療和城鎮醫療區別】2、農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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