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立春后才是第二年開始


立春后才是第二年開始的原因:古代民間都是在“立春”這一天過節,相當于現代的“春節”,陰歷正月初一稱為“元旦”,因此在古代立春之后是下一年 。隨后的1913年民國二年7月,袁世凱擬定陰歷元旦為“春節”,次年1914年起開始實行 。自此,夏歷歲首稱春節,一直相沿至今 。
立春:
【為什么立春后才是第二年開始】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又名正月節、歲節、改歲、歲旦等 。立,是“開始”之意;春,代表著溫暖、生長 。二十四節氣最初是依據“斗轉星移”制定,當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時為立春 。現行是依據太陽黃經度數定節氣,當太陽到達黃經315°時為立春,于每年公歷2月3-5日交節 。干支紀元,以寅月為春正、立春為歲首,立春乃萬物起始、一切更生之義也,意味著新的一個輪回已開啟 。在傳統觀念中,立春有吉祥的涵義 。人們將有“雙立春”的農歷年視為大吉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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