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朝軍服


【關于清朝軍服】清末海軍于甲午戰爭后組建,1909年各省艦隊統一編為巡洋和長江兩個艦隊,主要分官牟服和水兵服 。
載洵與薩鎮冰上任后,在創設機構、改革艦隊編制,以及四處考察的同時,根據當時陸軍學習德國、海軍學習英國的模式,對于海軍的軍服開始了全面革新 。1909年8月20日,載洵首先奏訂海軍軍銜的級別名稱,新的海軍軍銜制度模仿自陸軍,分三等九級,于西方的將、校、尉三等軍銜相對應 。一等為:正都統、副都統、協都統;二等為:正參領、副參領、協參領;三等為:正軍校、副軍校、協軍校 。為與陸軍有所區別,在軍銜前各冠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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