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承包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物權法》中對耕地草地林地規定如下:第一百二十六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 , 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 ,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
2、工業用地50年 。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
5、倉儲用地50年 。
【耕地的承包期是多長時間】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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