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久
【離婚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久】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 。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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