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分為哪幾種形式


傳記,單稱“傳”,屬廣義散文里的一種文體,是記載人物事跡的文章,形式有:
1、自傳:本人敘述自己生平事跡的文字;
2、內傳:一種是古代經學家把專門解釋經義的書叫內傳,另一種是指記載傳主的遺聞逸事為主的傳記小說;
3、外傳:一種是古代附經作傳,廣引事例,但不完全以解釋經義為主的書,另一種是指凡人物為正史所不記載,或正史雖有記載而另外作傳,記其遺聞逸事的傳記文章;
4、別傳:除正式的傳記外,文人自己所作的別人傳記,或另外轉述某人的某些事跡,一般稱為別傳;
5、列傳:司馬遷的《史記》中,用來記述一般人臣和百姓事跡的傳記文章;
6、家傳:敘述先人事跡以傳示后人的文章,或為同宗人所寫,或別人受其后人所托而作;
7、小傳:略記某人事跡的文章,還有在詩文總集的前后或附于篇首姓名之下,略述作者籍貫、履歷的文字;
【傳記分為哪幾種形式】8、正傳:是為塑造的典型人物作傳的小說,如魯迅的《阿Q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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