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在哪寫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 , 通常情況下 , 離婚協議書可以在自己家里寫 , 也可以委托律師在律師事務所里寫 。只要自己或律師寫的離婚協議書里面的條款合理 , 表達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 沒有存在強迫的情況 , 更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 那么該離婚協議書就有效 , 并且要夫妻雙方都簽字 。否則 , 可能無效 。
【離婚協議書在哪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 , 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 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 , 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 , 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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