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有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上如果有其他人的名字 , 說明該房產是共有財產 。如果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 , 可以視為對夫妻雙方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了約定 ,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房產登記中有另一方的名字 , 對方就有了產權的份額 , 但當有分割的時候 , 不一定是其中的一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 。
法律依據
【房產證上有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 , 有平等的處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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