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有效嗎


【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有效嗎】未給補償的競業協議無效 。競業禁止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關鍵在于是否有損員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為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還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做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也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否則屬于無效協議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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