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是什么


用工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訂立的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用工合同需包括的內容有,用工的地點、時間、工作內容;用工的報酬;勞動條件;以及社保等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用工合同是什么】(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三)勞動合同期限 。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六)勞動報酬 。
(七)社會保險 。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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