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退還彩禮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 。
【離婚退還彩禮的法律依據是什么】離婚時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可以申請退還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推薦閱讀
- 離婚后應返還多少彩禮
- 怎樣單方面申請離婚
- 動遷房離婚怎么分配
- 第二次也很美俞非凡為什么離婚
- 新婚姻法離婚了房子歸誰
- 民法典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 離婚協議書找律師寫嗎
- 怎么申請單方面離婚
- 離婚協議中的孩子撫養費怎么給
- 離婚由誰先提出有區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