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夫妻債務如何承擔】1、對外民事法律關系中 , 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 , 承擔連帶責任;
2、離婚時 ,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 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 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決;
3、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 所負的債務 , 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 , 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 。清償后的余額 , 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 應在離婚時 , 協議確定清償責任 , 如果協商分割不成 , 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 , 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 ,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 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 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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