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要多久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 , 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
2、戶口本 。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
【改名字要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 , 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 ,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 , 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 , 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 , 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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