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遺失怎么作廢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的發票聯 , 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 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 。
【普通發票遺失怎么作廢】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 , 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 , 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 , 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發票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日期、數量以及協議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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