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應當指定律師辯護


【哪些人應當指定律師辯護】1、具有盲、聾、啞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 , 不需要盲、聾、啞同時具備 , 只要具備其中一項即可 , 如果沒有委托辯護人 , 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
2、未成年被告人 。就是按公歷計算 , 年齡未滿18周歲 , 如果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 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
3、人民法院根據人民檢察院起訴提供的情況和主要證據認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 , 如果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 , 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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