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國家賠償新規定有哪些
公安機關國家賠償新規定有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收到書面賠償申請的 , 應當予以登記 。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書面賠償申請的 , 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應當出具國家賠償申請接收憑證 , 并注明日期 , 加蓋公安機關印章或者國家賠償專用印章 。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國家賠償新規定有哪些】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 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收到書面賠償申請的 , 應當登記并于二十四小時內轉送公安機關法制部門 。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或者口頭提出賠償申請的 , 應當當場告知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遞交或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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