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區別


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 。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
2、占管形態不一樣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 , 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 , 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 , 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并保管 。若我質押了存款單 , 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
【質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區別】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 , 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 , 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
4、處置權不同 。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 , 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 , 需要與抵押人協商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權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 , 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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