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間可以離婚嗎


服刑人員是可以離婚的 。服刑人員屬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除非監獄同意其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 , 或者民政局在監獄設立臨時辦公地點 , 否則服刑人員是無法協議離婚的 。訴訟離婚 , 如果是服刑人員提出離婚訴訟的 , 服刑人員應當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
如果服刑人員的配偶提出離婚訴訟的 , 那么應該向原告(即服刑人員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服刑期間可以離婚嗎】下列民事訴訟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