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能否債權投資

【私募基金能否債權投資】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于“債轉股”模式下的債權投資部分是否屬于“發放貸款”業務并沒有明確 。從法律關系上,兩者應當都屬于債權性質,似乎有違反《委托貸款征求意見稿》和107號文之嫌,但是,從《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將“可以轉換為所投資企業股權的債券性質的投資”明確排除在禁止行為之列,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對于“債轉股”模式還是有認可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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