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建設工程監理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 。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第二百七十七條發包人檢查權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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