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案件什么情況可向法院起訴


一、凡以房產為標的買房、租賃、典當、建筑承包、確權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 , 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人民法院將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
二、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 , 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無理占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占公房 , 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
三、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 , 職工由于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 , 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 , 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 ,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四、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執照不當 , 影響他人通風、采光引起的糾紛 , 一般應由原告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 , 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五、有關私房落實政策的案件 , 有關部門按私房落實政策先落實了房產 , 后又撤銷的 , 當事人對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法律依據】
【房產案件什么情況可向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 ,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 , 適用本法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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