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判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判】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 肇事后逃逸的 , 屬法定的加重情節 , 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 , 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 , 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 , 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 , 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 , 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 并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 ,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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