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訴離婚應該先到法院嗎


起訴離婚要去法院起訴 。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步驟:
第一 , 原告提起民事訴訟 ,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
第二 , 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 , 結婚證 , 起訴狀 , 以及訴訟費 。
第三 , 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 , 比如財產的證據 , 孩子撫養的證據 。
第四 , 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 , 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 , 并作出判決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 , 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 , 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要起訴離婚應該先到法院嗎】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 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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