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走什么程序花費多少


訴訟離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 , 準予立案后 , 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 , 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 , 將案件移送民事庭 , 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
4、民事庭受案后 , 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 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
5、雙方到庭后 , 由法院進行調解 。經調解后 , 一方仍堅持要求離婚而對方不同意的 , 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 。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 , 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
離婚案件訴訟費的收費標準 , 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 ,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 , 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納 。
【起訴離婚需要走什么程序花費多少】《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 , 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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