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嗎


【銷售假藥罪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嗎】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銷售假藥如果符合一定條件的 , 如犯罪情節輕微、過了追訴時效等情形的 , 是可以免于刑事處罰的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責任 , 已經追究的 , 應當撤銷案件 , 或者不起訴 , 或者終止審理 , 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 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 , 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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