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和房產證區別


不動產和房產證的區別如下: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
2、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
【不動產和房產證區別】4、正文標注不同:房產證字正文標注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等 。其中,房屋狀況還需詳細注明房產的總層數、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等等 。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需標注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