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出國是否會批準


執行機關不會批準出國的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取保候審申請出國是否會批準】(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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