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怎么辦


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 , 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
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 , 可先向政府申請協調 , 協調不成的 , 再由批準征地的政府裁決 , 對裁決不服的 , 可再向法院起訴 。
【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怎么辦】《行政復議法》第13條規定 , 關于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 , 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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