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與服刑人員離婚


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 , 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對是否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后 , 在民政局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訴訟離婚則是夫妻無法就是否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 , 向法院起訴離婚 , 由法院進行判決 。
那么 , 怎么與服刑人員離婚呢回答是 , 由于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 導致其無法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 所以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
(二)可以訴訟離婚法律專門規定 , 服刑人員的配偶對服刑人員提起離婚訴訟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因此 , 與服刑人員離婚時 , 應當向服刑人員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 。
由于服刑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 , 一般不能到庭應訴 。一般情況下 , 受理案件的法院會安排到監獄所在地開庭 。
【怎樣與服刑人員離婚】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 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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