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勤務職位是干什么的

【執法勤務職位是干什么的】
執法勤務職位是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履行行政執法職能的,行使行政執法權的 。執法勤務機構按照隸屬關系,可分為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和下設(派出)執法勤務機構 。內設執法勤務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下設執法勤務實行站、所建站,稱為總站、站、所(分站) 。總隊,是省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廳建制外一般為正縣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師級建制 。例如: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監察總隊、甘肅省公安廳消防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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