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有什么約束力


離婚協議書的約束力有:
【離婚協議書有什么約束力】(一)離婚協議的效力不應等同與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協議,它具有特殊性 。
《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橐觥⑹震B、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br /> (二)離婚協議應屬于不生效的協議或效力待定的協議,當條件成就時協議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三)離婚協議是在特定的條件下產生的,當事人在主觀上、客觀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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