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工作人員定罪標準是什么


對于賭場工作人員 , 并不能確定涉嫌刑事犯罪 , 不能確定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定罪處罰 。
在賭場上班 , 為他人開設賭場提供幫助的 , 屬于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 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確實不知道該場所是賭場 , 而提供正常工作的 , 不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對于在開設賭場犯罪中 , 起幫助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 , 可認定為從犯 。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賭場工作人員定罪標準是什么】【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 , 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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