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贍養義務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 。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
《婚姻法》中也有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
【哪些人有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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