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和上訴的區別


【復議和上訴的區別】復議和上訴的區別是:
1、申請主體不同:復議的申請主體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而上訴的申請主體是上一級人民法院 。
2、申請程序不同:復議是提起的重新審查程序,而上訴是重新審判的活動 。
3、訴求內容不同:復議是對做出的具體決定不服,而上訴是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 。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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