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只能去法院離婚
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
2、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無法就財產分割或者孩子撫養權問題達成一致的 。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
4、雙方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的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哪些情況只能去法院離婚】(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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