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檢察院抗訴

【如何申請檢察院抗訴】
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申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申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 。
申請抗訴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訴書:申訴書中要寫明申訴人的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申訴理由應當針對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簡明扼要地寫明該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審判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
2、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判決書(復印件);
3、相關證據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或者抗訴,經過審查后,應當參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和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分別情形用裁定駁回上訴、抗訴,或者撤銷、變更原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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