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執行程序怎么走


逮捕的程序如下:
第一、是由公安機關向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 。
第二、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起逮捕的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 。
第三、由公安機關來執行逮捕 。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論是批準逮捕、還是決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機關來執行 。
【逮捕的執行程序怎么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應當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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