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需要繳納房地產稅嗎


安置房不需要繳納房地產稅 , 因為安置房不屬于正規商品房產 , 在本地房管沒有備案登記 。安置房 , 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 , 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 , 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 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 , 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 。
安置房在房主持有滿五年之后 , 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之后 , 辦理下正規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 , 以及土地證之后 , 才可以自由買賣交易 , 轉讓 。
【安置房需要繳納房地產稅嗎】而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 , 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 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 , 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 , 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 ,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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