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有哪些不同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的不同有:
1、犯罪發生的領域不同 。徇私枉法罪發生在刑事訴訟的偵查、檢察、審判領域之中;而枉法裁判罪則發生在民事、行政審判領域之中;
2、犯罪的成立對犯罪情節的要求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成立則不以情節嚴重作為犯罪成立的必備構成要件,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徇私枉法的行為即構成該罪;枉法裁判罪的成立,不僅要求行為人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實施了枉法裁判的行為,而且要求必須情節嚴重 。
【法律依據】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有哪些不同】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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