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應當何時申請執行


1、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從該時間的最后一日起的兩年內;
【申請強制執行應當何時申請執行】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從每次履行時間的最后一日起的兩年內;
3、沒有規定履行時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的兩年內;
4、法律文書要求義務人履行不作為義務(即不做某種事情)的,則從其違反該規定時起的兩年內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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