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遺囑效力怎么認定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訂立遺囑效力怎么認定】(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 。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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