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怎么取得的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
2、外來人口落戶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實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拆遷的 。
【農村宅基地是怎么取得的】4、根據《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有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 。公布期滿無異議的,經村委會審查后,由所在地國土資源中心所實地勘查,簽出查勘意見和審核意見,再報鄉鎮(場)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和縣人民政府審批 。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經批準的宅基地,兩年不建住宅的,原批準文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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