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辦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辦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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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辦理流程: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發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 。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 。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補正 。
四、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領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給承包方 。發包方不得為承包方保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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