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有最后陳述嗎


離婚案件有最后陳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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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有最后陳述嗎】一般有的 。離婚案件系解除身份關系的案件 , 因此法官會尊重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 , 一均會給予雙方最后陳述的時間 。在最后陳述中 , 可以表達對這段婚姻關系的看法 , 是否同意離婚 , 對于財產分割希望如何處理 , 孩子撫養權希望歸屬于誰的意見 。但是陳述不宜過多 , 一般以5-8分鐘為佳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 , 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 , 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庭筆錄應當當庭宣讀 , 也可以告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當庭或者在五日內閱讀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對自己的陳述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 , 有權申請補正 。如果不予補正 , 應當將申請記錄在案 。法庭筆錄由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簽名或者蓋章 。拒絕簽名蓋章的 , 記明情況附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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