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生育險妻子可以享受嗎


丈夫的生育險妻子可以享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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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職工上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 且累計參保繳費滿12個月的 , 其未就業配偶按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相應的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 不享受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有兩個:一是未就業;二是未享受社會保險(含新農合)提供的生育保障 。參保職工連續參保時間未滿1年的 , 其自未就業配偶分娩次月起 , 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后方可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 , 生育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 不享受生育津貼 。
【丈夫的生育險妻子可以享受嗎】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 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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