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孕婦賠償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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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孕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根據孕婦的工作的時間去給其2倍的賠償金 。也就是說,其在公司的工作時間乘以她去年一年的平均月工資再乘以2 。例如,某某某在公司工作了4年,由于她懷孕了,公司開除了她,此時她之前一年的平均月薪是10000元,那就要賠償4*1000*2=80000元 。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
【開除孕婦賠償標準是什么】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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