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鑒定費減免是怎么規定的

【醫療糾紛鑒定費減免是怎么規定的】

醫療糾紛鑒定費減免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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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 , 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有效證明申請司法鑒定的 , 司法鑒定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鑒定費用 。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指派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 , 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對經濟確有困難 , 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圍的公民 , 應減收或免收司法鑒定費用 。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4條規定 , 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 , 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 , 鑒定費用由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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