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算近親結婚


怎么才能算近親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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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
《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四款規定,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結婚登記 。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 。
【怎么才能算近親結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9條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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