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后多久可以探視有那些程序


判決后多久可以探視有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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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后多久可以探視有那些程序】判決后多久可以探視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 , 但在入監通知書中有相關內容 。
探視的程序有:
1、攜帶相關身份證明 , 如身份證和戶口本 , 并到相關派出所/公安局開具與服刑人員的關系證明 。
2、確定具體能探視的時間 , 服刑人員每月能接受探視次數最多兩次 。
3、到監獄后 , 有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 , 辦理完成后即可接見 。
【法律依據】
根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 , 按照規定 , 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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